国家民委关于张京泽同志免职的通知
民委发〔2016〕149号
办公厅:
中共国家民委党组2016年11月29日决定,免去张京泽同志办公厅主任职务
国家民委 2016年12月6日
抄送:委党组成员,专职委员。 委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各单位。 驻委纪检组。 审计署民族宗教审计局。 国家民委办公厅 2016年12月7日印发